明代江罐(1503~1565)自幼习儒,功名不利而业商。曾因呕血遍延名医,却屡治不效。乃自学其道,竟成名医。感《褚氏遗书》“博涉知病,多诊识脉”之论;念山居僻处,博历无由,故辑古来名医奇验之迹,撰成《名医类案》十二卷。此书被誉为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而完备的医案著作,流传至今。在《名医类案》的再刻序文中,可见以下论说:乾隆庚寅(1770)杭世骏序云:“医者意也”云云;张一桂序云:“医者意也……夫法所以寄意,而意所以运法”。又,清代名医叶天土《临证指南医案》③李治序中亦有类似之语:“夫医者意也;方者法也,神明其意于法之中,则存乎其人也。……彼《灵》、《素》诸书具在,而心领神会,则又存乎其人也云尔。”看来,医案也与“医者意也”的问题有关。
医案即“病历”(case history),是患者情况与治疗经过的记录。从本质上讲,医案是一种“医事档案”和“医学资料”,故其用途亦不外这两大方面。就中国而言,医案作为档案的历史与运用,至少可以追溯到《周礼•天官冢宰》中有关医政管理者(医师)之职责的说明:
凡民之有疾病者,分而治之,死终则各书其所以,而入于医师。岁终则稽其医事以制其食。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载有汉代医家淳于意的“诊籍”,其中详细记述了医案25则。这是汉文帝四年(公元前176年),淳于意因罪被解往长安之后,为回答“诏召问所为治病死生验者几何人也,主名为谁?”的垂问,而提供的说明材料。其后,至宋代“许叔微《伤寒九十论》,则可视为医案之始有专著。金元时医家每以医论、医案杂处。明清以还,医案学作为独立学科逐渐形成,医案著作大量出现”。曾有人统计,清代的医案有近300种。此时的医案,大多是医家自录行医身验之作,或后人爬梳前贤记述而成,其目的在于供来人参考。故其性质主要是作为一种“医学资料”。
清末以来的医家对于“医案”这种医学资料,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与极大的重视。例如前清名医周澄之(即周学海)云:“宋后医书,惟案好看,不似注释古书多穿凿也。”章太炎亦言:“中医之成绩,医案最著,欲求前人之经验心得,医案最有线索可寻,寻此钻研,事半功倍。”民国时期,不仅“医界均重研读医案”,而且将其引入教材,如“施今墨创华北国医,编《医案讲义》;张山雷执教黄墙中医学校,亦以讲解医案为课程”。目前,北京中医药大学亦在高年级中开设了医案这门课程,确实有达到了“逐渐形成独立学科”的味道。
然而在现代医学著作中,却似乎没有“医案”类的著作,因为没有哪个医生会认为有必要将自己一生治病的经验与案例写成书;教学中也不会特别介绍某个医生如何“灵活处理”具体问题,有哪些“心得体会”。然而中国传统医学却有成千上万的“医案”类著作;不仅教学中会有这门课程,甚至总有人力图否定仿效现代医学形成的院校教育与基本教材;以为只有耳提面命、随师学艺的传统方式,才是真正能够学到中医精髓的唯一途径。这不能说不是中西两种医学体系的又一重要区别。
中医“医案”盛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从《叶熙春专辑》之《编写说明》的如下之语,可以看出编辑出版“医案”亦具有明显的“政策性”意味,被当作继承名老中医经验的一项具体措施:
一九六五年,为了继承名老中医经验,在省卫生厅直接领导和叶老亲自指导下,叶老的同事和学生杨继荪……等同志共同整理了《叶熙春医案》,由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受到读者欢迎。行将完稿的《叶熙春医案续集》却毁于十年动乱,……近年来在认真贯彻党的中医政策,继承整理祖国医学遗产的工作中,……省卫生厅再次成立“叶熙春学术经验整理小组”,对叶老的学术思想、临床独到经验进行了总结,编成本辑。
与此书一样收录于“近代名医学术经验选编”的《金子久专辑》,其编辑者“收集到未发表的金氏医案抄本四十八册,以及所有已刊行的医案等”,所投入的人力、物力可想而知。由此可见政策因素的巨大作用。除人民卫生出版社这样的专业出版社外,一些综合性出版社亦对编辑本地区名医的医案,怀有兴趣。例如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的《临证偶拾》,“收载张羹梅医生有效医案八十余例”;云南人民出版社的《吴佩衡医案》,“是从他生前写下的临证验案及会诊记录中,选择了有代表性的一部分验案编辑而成”。另外,尽管当代中医亦是以院校教育为主,但仍保持有各种形式的师徒关系。或由弟子尊师、爱师之心愿;或因借虎皮以出书、扬名之需要,为老师整理、出版医案之事自然也就越来越多。然而除去这些“政策性”、“社会性”因素,决定医案类著作大有市场的根本原因,归根结底还是中国传统医学的固有特点。即由“体”与“用”(理论与临床)间存在着的矛盾、差距所决定。近代医家何廉臣所编《全国名医验案类编》夏应堂序中对此有所说明:
盖以医虽小道,辄寄死生,不读书不足以明理,徒读书不足以成用;不读书不知规模,不临证不知变化。良以体质各异,病变不常,呆守成方,必多贻误。虽饱若孝先之腹笥,亦徒成赵括之兵书耳。案者治病之实录,临证之南针也。
概言之,医案所以受到青睐,是由于从中可以找到一些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那么,这些具体办法又是从何而来呢?明代医家聂尚恒在《奇效医述•小引》中的说明可为代表:
余究心于斯术,数十年来博取而精研之,深思而透悟之,自觉有如于神妙者。因病制方,不胶于古方;得心应手,不拘于成说。
用现代之语说,这就叫“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分析的能力、分析的过程,也就是古人所说的“意”。一般认为,中国传统文化具有重综合、轻分析的特征;在医学中则表现为重整体状况,轻具体病症。其实这是一种片面的看法。片面的成因,在于一般史学家、哲学家所能了解的大多是诸如汉代的阴阳五行、宋明的理气等一些类似“终极真理”的学说,极少能够深入我们今日所谓科学技术的领域,去观古人如何处理具体问题的过程。例如明末清初的医家吴有性在研究瘟疫病的过程中,“静心穷理,格其所感之气、所入之门、所受之处,及其传变之体”,不仅“格”出了:瘟疫与伤寒不同,乃天地间别有一种“戾气”自口鼻而入以致病的“基本原理”;而且从“牛病而羊不病,鸡病而鸭不病,人病而禽兽不病”等现象,分析出:“其所伤不同,因其气各异也”;并推论:如果能知道何物能制其气,则“一病只有一药之到,病已,不烦君臣佐使品味加减之劳矣”。
较之于“医者意也”,当代医家更喜欢用“辨证施治”一词来表达中医的神韵,或者称其为中医“活的灵魂”。其要不外首先是对一位患者的具体病情加以详尽透彻、触及本质的分析,然后灵活地选择最佳治疗方案,而不是按图索骥地绳于经典、墨守成规地套用成方。的确,古今医家都极少妄发否定“古训经典、验方成法”之言,但他们的创新意识与创造结果,却在医案中得到了某种体现。他们引用经典之说来证明自创之法的合理性,用经学家的话说,这叫“六经注我”;与古训相悖时,则缄口不言,用史学家的话说,这叫“皮里春秋”。只有看清这一点,才能了解中医学内部“旧瓶新酒”的变化、发展过程;了解医案中蕴涵的医家之“意”为何;了解医案的价值何在。
谈到医案与辨证施治,则还有一事不妨顺带说明。即当近代西方医学传入之后,自然引出国人对于两种医学体系之异同、短长的思考与比较。就异同而言,通常认为“西医辨病,中医辨证”是其重要区别之一(这或许可说是“辨证施治”一词赖以成立的根本原因)。虽然中医界力陈“辨证”之科学与重要,但却缺乏足够的说明力,或者说“很难说清”。而医案的“档案”性质似乎在此又得到了某种发挥——让事实作为中医的科学性、辨证的必要性的证明!高辉远等整理的《蒲辅周医案》似乎就隐含着如此苦心。其《整理的几点说明》中谈到:
整理形式仍以中医为主,多采用中医病名,……如中医一个病,可能包括西医的几个病,同是中医的眩晕,而西医则有关尼尔氏综合症或高血压之分。西医一个病,也可能包括中医几个病,同是西医的乙型脑炎,而中医则有暑温或湿温之分……蒲老治病的特点,特别强调辨证论治这个原则……
医案对于中医来说,无疑是一种教材。无论是自我研读,还是课堂授业,都不仅起到传播技艺的作用,而且还兼有通过“有验之事、可验之法”向后学与社会证明这个医学体系之可信性,增强信任的潜在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