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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类食物的宜与忌
文章更新时间:2006-11-27  

  1.鸡肉:味甘,性微温。有补虚弱,温脾胃的作用。妊娠产后,血分虚寒者为宜。以三年生者为最好,老鸡有害不易吃。因鸡肉能动风助火,所以有阴虚火动,燥烦易怒,两颧潮红,口干,咳血,性欲亢进的人不宜食。热病或毒火未净时不宜食。平素有吐血,衄血,痔疮,眼疾赤红不宜多食。

  2.乌鸡(乌骨鸡):味甘,性平。能益肝肾,补血益阴,除痨热,生津止渴。对腹泻,带下,产后虚弱者食用最宜。凡外感热病未愈者要慎食。

  3.鸡蛋:味甘,性微寒。能补阴养血,用于产后血虚乳少,病后阴血不足,失眠烦燥等。但鸡蛋难消化,使人产生腹胀,故平素脾胃虚寒的人不宜食用,易生痈疡、疮肿,有目疾的人要少食或慎食。

  4.鸭肉:味甘、咸,性凉,无毒。能补阴养血,消毒热,利小便。

  5.鸭蛋:味甘,性凉。也能补阴清热。对于阴虚肺燥,干咳,咽干,大便秘结者宜食。脾阳不足,寒湿下痢,以及食后气滞痞闷者不宜食。

  6.鹌鹑肉:味甘,性温,无毒。能益气,补五脏,强健筋骨,使人能耐受寒暑。用于脾气虚弱,食少浮肿,营养不良。小儿宜食用。

  7.鹌鹑蛋:味甘,性平。能补益气血。

  8.野鸡肉:味甘,酸,性微寒,有小毒。有补脾胃、益气、润燥、止渴的作用。有便稀,腹泻、口干渴、小便次数多的人食用最宜。经常食用可使人瘦。九月至十一月食用有益。其他时间食用易发痔疮及诸疮。不可与胡桃、木耳、菌类同食,违者可使大便出血。有动风、发毒,助火之害。

  9.鸽肉:味甘、咸,性温。是补虚弱的重要食物。能暖肾益精,补益气血。凡肺肾受损,精亏气弱者最为适用。凡一切皮肤恶疮、癣疥、瘰疠,癔风等病者食用最宜。白鸽为佳品。

  10.鸽蛋:味甘,性平。能补肾养心,除腰膝酸软,疲乏无力,心悸失眠,解痘毒。偏于补阳,故脾肾有火,血中有热,有斑疹、吐血,衄血、便血者忌食。

  11.麻雀肉:味甘,性热,无毒。能暖腰肾,补精血,壮阳事,令人有子。冬日肉肥美。用于体虚久咳,腰腿无力,浮肿为宜。孕妇不宜多食。阴虚火旺或阳强易举者不宜食。

  12.麻雀蛋:味甘、咸,性温。能补益精血,强壮肾阳。血少闭经,肝虚目昏,夜盲者最宜食用。阴虚火旺者要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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